
動態播報維權
編者按:3·15即將到來,消費維權挑戰行業“潛規則”和霸王條款的活動正如火如荼,今日本報推出維權特刊,在曝光行業霸王條款和“潛規則”案例的同時,也向你展示行業霸王條款和“潛規則”的現象,并通過工商部門的支招,讓你我知道如何面對這些“潛規則”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動態播報便民行動
渝中區新設11個企業投訴站
市民在電腦城、服裝城購物發生消費糾紛怎么辦?昨日,記者從渝中區消委會獲悉,渝中區在菜園壩水果批發市場、朝天門渝派精品服飾城等11個專業市場或超市新設11個企業投訴站,方便消費者就近投訴。
渝中區消委會秘書長歐渝介紹稱,此次新設的重慶菜園壩水果批發市場、解放碑泰興都市電腦城、重慶永輝超市大坪店、重慶永源汽車用品市場、重百超市人和街和學田灣店、佳家喜裝飾城、大坪新浪通信市場、重慶市學田灣農貿市場、朝天門渝派精品服飾城、圣名服飾城等11個企業投訴站,市民在這些地方消費時發生消費糾紛就可在第一時間就近投訴。另外,渝中區消委會還首次聘請了10名消費維權志愿者,無償為消費者解決消費糾紛,收集消費糾紛案例等。
九龍坡工商設50社區投訴站
昨日,記者從九龍坡區工商分局獲悉,在3·15期間,將在轄區內設立50個社區投訴站,以方便群眾及時、就近投訴。同時,分局還組織了70名市民組成民間消費維權隊,專門負責農貿市場的食品安全監督以及幫助消費者維權。與此同時,分局還向廣大消費者做出承諾,對于城區消費者的投訴,執法人員將在半小時內趕到現場,近郊農村市場投訴,執法人員也將在2小時內趕到。
動態播報個案直擊
本停車場只負責停放車輛,車輛遺失、損壞概不負責。昨日,記者在沙坪壩陳家灣鑫源大廈停車場就發現了這個相當雷人的“霸王條款”。
霸王條款懸掛數年
“本停車場只負責停放車輛,車輛遺失、損壞停車場均不負責。”昨日,記者在沙坪壩陳家灣鑫源大廈停車場入口處左邊的墻壁上發現了這條長約3米寬1.5米的巨大的霸王條款。停車場相關人士表示,該條款從停車場正式對外營業開始,就已經掛在了入口處左邊的墻壁上,到目前為止已經有六七年的時間了。由于停車場中從來沒有出現過汽車被盜或車輛內財物被盜事件,所以一直沒有人對該條款提出過異議。該人士表示,停車場開業之初設立該條款,是為了規避經營停車場存在的一些風險,并沒有注意到該條款有任何違規之處。
工商勒令立即拆除
沙區工商分局合同科周科長表示,該條款是典型的霸王條款。《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條規定:保管期間,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毀損、滅失的,保管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若因經營者故意或有重大過失導致車輛丟失、損害的,仍應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因此,消費者繳費在停車場內停放車輛,就已經與停車場經營者建立了保管合同關系。對于停車場內停放的所有車輛以及車內的財物,若消費者在停放車輛時將其交付給了停車場管理人員,或將車內放置財物的情況明確告知管理人員,此時,車內財物符合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時即成立”的法律規定,即消費者就車輛及車內財物與停車場經營者達成了保管合同。若停車場未盡妥善保管義務,造成車內財物丟失的,經營者應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對此,管轄該停車場的雙巷子工商所執法人員立即對該霸王條款進行了拆除,并向該停車場下發了行政整改建議書。本版稿件均由記者姜濤實習生張芮綺采寫
沙坪壩區工商局
列舉7條新霸王條款
昨日,記者從沙坪壩區工商分局獲悉,從3月初以來,該局對轄區內的商場、超市、餐館、停車場、洗染店等場所內的告示聲明進行了集中檢查,共查出有不平等店堂告示類合同條款的企業59戶,收集霸王條款11條,其中7條從未向社會公布。1.最低消費50元,不足50元按50元收取2.菜一旦上桌,謝絕退換;3.小心地滑,后果自負;4.煙、酒一經售出,不可退換;5.逾期30天不取,每天加收1元保護費;6.貴重物品丟失,本店概不負責;7.偷包者罰款1000元,決不輕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