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不少人喜歡留著使用過的礦泉水瓶,下次出門灌上水當隨身水壺,或者是裝油裝醋,覺得這樣既“環保”又“節約”。殊不知,塑料瓶子能否循環使用要看瓶底標識,一些瓶子長期使用會釋放致癌物質。
日前,網上有一篇關于“礦泉水瓶循環使用致癌”的帖子在各大論壇、健康專欄流傳。該貼稱,“阿聯酋迪拜一名12歲的女童,因為連續16個月使用同一個礦泉水瓶,最后得了癌癥”。該貼還稱,一般礦泉水瓶用PET(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塑料制成,“瓶子用一次是安全的,如果重復使用,就有致癌危險。”
昨天上午,記者走訪了千佛山路和勝利大街等幾個小吃街,發現絕大多數小吃攤都用塑料瓶盛醬油、醋或者調和油。當被問到是否知道絕大多數塑料瓶不能重復使用,并且瓶底有指示標識時,許多人都搖頭表示不知此事。
那么,塑料瓶反復使用后,危害真的有這么大嗎?中國化工網資訊中心分析師李海燕說,目前,我國采用三角形符號作為塑料回收標志,一般標注在瓶底。三角形里邊有1-7七個數字,每一個數字代表不同的材料,如果制品是由幾種不同材料制成的,標示的則是主要材料。只有標識為5的PP塑料瓶才可重復使用。
礦泉水瓶和碳酸飲料瓶一般標注為1號,英文縮寫是PET。PET遇到油酯類或酒精類產品,容易產生一種致癌物質DEHP。這種塑料瓶的耐熱性是70℃,經過陽光曝曬或長時間存放在悶熱高溫的環境里,也容易釋放致癌物質DEHP。
一些長時間放置在車內的水沒有打開也可能有致癌物質了。因此,車上最好別存太多礦泉水,即使有也要在短時間內喝完。未喝完的水也要隨時帶走,或用玻璃或不銹鋼等材質的杯子盛上,這樣會相對安全。
據了解,在我國,由于塑料制品標注回收標志是非強制性的,目前并非所有廠商都進行了標注。濟南大學化學化工學院高分子材料科學與工程系教授李學說,塑料制品屬于合成品,對人體有一定危害,但具體多少含量可以致癌,目前還沒有定性。與透明塑料瓶相比,有色塑料瓶制作時添加了一些顏料等助劑,其中所含的小分子物質更容易溶解,更有可能危害人體健康。